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2019年度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有序开展好下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局《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有关规定,请各县(区)局上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2019年度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2019年度风险等级评定依据
(一)总局。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二)省局。
1.《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2. 《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其中第八条“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为D级”,针对这一条,各地在评定风险等级时,对由于城市改造尚未完成异地搬迁同时一直未生产的企业、企业消亡未主动注销的企业、长期停产一直未生产的企业等等情况的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为“A级”,正常生产后按实际情况重新评定风险等级;
3. 季节性生产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不适用《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八条,此类企业按实际评定结果确定风险等级。
二、2019年度风险等级评定要求
1.评定范围。2019年度风险等级评定范围:2018年12月31日止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
2.数据审核。县(区)局将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2019年度风险等级初评结果报市局审核确定,市局统筹考虑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结合监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确定食品生产企业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并汇总本辖区评定结果,报省局备案。
3.结果上报。各县(区)局于2019年1月5日前将评定结果上报市局,其中纸质材料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市局邮箱。
联系人:姚振杰;13708536700;anshunspk@163.com。
三、2019年度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运用
各县(区)局要根据生产企业风险评定结果,制定2019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对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他管理措施。
附件:1.安顺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报告书
2.安顺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汇总表
附件1:安顺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报告书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辖区现有有效期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共家,其中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内新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家。根据《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2019年度风险等级初评上报。我辖区符合风险等级评定条件予以评定的食品生产企业共家;不予评定的食品生产企业家,原因:。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2019年度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如下:
县(区) | 现有食品生 产企业家数 | 予以评定的食品生产企业家数 | 不予评定的食品生产企业家数 | 2019年度风险等级评定情况 | ||||
合计 | 其中 |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年月日上报单位(公章)
附件2:安顺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汇总表 上报单位:(公章)上报时间: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日常监督 管理机构 | 初评风 险等级 | 是否调整风险等级 | 调整后风险等级 | 审定风 险等级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