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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Z000001/2018-00915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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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材料
文  号: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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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材料

一、目录

(一)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三)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二、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监督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国家标准;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4、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5、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6、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以及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决算、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决算。

三、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四、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054.84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24.57万元,降低9.6%。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经费较上年减少(公开01表合计数)

(二)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5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9.09万元,占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5.05万元,占6%。

(三)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7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63万元,占77.25%;项目支出404.15万元,占22.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610.95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201.48万元,降低7.16%。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减少。(公开04表合计数)

(五)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8.04万元,降低25.7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中央补助的食品药品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本年无相关项目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5.05万元,占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类)支出1,554.37万元,占90.24%;住房保障类科目(类)支出63.11万元,占3.6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1.05万元,支出决算为 1,722.53万元,增长了48.36%。主要原因是:一是调资及规范津补贴调整,人员工资、津贴等相关费用增加;二是统筹应用年初结余结转资金支付食品药品监管、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三是中央转移支付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于年中追加拨付;四是本年度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追加食品药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年中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37万元,增长56.69%。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公共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于年中下达,各项目按方案实施,决算支出相应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31万元,支出决算为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2万元,支出预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0.87万元,支出预算为48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4%。主要原因是调资及目标奖增加,决算支出相应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部门追加经费预算,决算支出相应增加。

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省级追加转移支付资金,决算支出相应增加。

医疗器械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8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5%,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统筹动用结余结转资金支付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等经费。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7.39万元,支出决算为64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7%。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及目标奖增加,决算支出相应增加。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主要原因为按规定统筹动用结余结转资金支付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61万元,支出决算为6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主要原因为年中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六)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40万元,比上年减少12.84万元,降低45.4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各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管理,降低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7万元,占77.08%,比上年减少11.79万元,降低49.83%,减少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现有车辆管理,降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53万元,占22.92%,比上年减少1.05万元,降低22.93%,减少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执法、抽检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3.5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3万元,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交流工作及接受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国内公务41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为空表体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3.80万元,比上年21.37万元增加32.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加大食品药品的监管、执法、抽检及能力建设培训力度,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量为3056.24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608.78万元。其中,车辆房屋27.81万元,车辆297.0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及家具等)1149.81万元,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4.10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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