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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Z000001/2018-03374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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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
文  号: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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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围绕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局2017年度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安排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及省级业务部门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及时组织召开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2017年度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各项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我局与各县(区)局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科室结合目标要求及时制定各项业务工作有关计划、工作要点,召开食品生产经营等专项业务安排暨培训会,全年积极争取上级各项项目资金(专项工作经费)共1157万元,为顺利完成全年监管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市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先后组织召开食安委会议三次,对2017年“两节两会”、食用野生菌食物中毒事故防控、节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肉及肉制品、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景区景点、农家乐、校园及校园周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推进工作落实,市食安办针对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等重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下发有关整改意见书并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并通报有关县(区)政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总结,确保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落实食品生产环节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并印发《安顺市2017年度食品生产领域监督管理计划》,明确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及力求突破的工作事项和年度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及重点食品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及整治措施,进一步指导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为推进工作落实,组织全市食品生产执法监管人员分2期进行业务知识及实操技能培训,共培训执法人员150余人次。二是以日常消费量大及节假日热销的酒类、饮料、肉制品、食用油、酱油、食醋等产品作为重点,按照风险等级分别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在“全覆盖”监管基础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成全市316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评定,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768家次,食品加工小作坊664家次,发现并消除隐患信息244条。三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领域添加非食品原料、油辣椒、月饼、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3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47家,发现食品生产加工的问题隐患108条,问题隐患已全部责令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四是按照有关要求部署开展小作坊备案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食用油生产企业建立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完成。五是在全省率先设计模板,统一制作《安顺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管理公示栏》350块并集中发放给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将食品生产许可、企业负责人信息、食品安全承诺、风险等级、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信息等内容进行统一公示,社会反响较好。

(四)推进流通环节监管。一是认真开展食品流通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在着力提高日常监管频次,扩大监管覆盖面的同时,以校园周边、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沿线、农村食品市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等为重点环节,以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整治,同时积极强化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食品流通市场监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603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58个次,食品经营户6365户次,活禽经营户130户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220户次,规范121户食品经营户行为,收缴并销毁过期食品260公斤,约谈农贸市场开办方3次。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食品抽检、日常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渠道,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证销售食品等行为。共查办食品流通案件229件,罚没金额87.26万元。三是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创建活动,主动探索“智慧监管、送货下乡”管理新模式。积极指导协调创建省级示范农贸市场、食品便利店各1个。按照省委改革办要求,如期完成平坝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项目建设工作并按期上报有关工作资料。指导建立完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食品仓储管理制度》、《食品送货管理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工作思路,试点开展食品送货下乡监管模式探索四是积极开展监管业务培训针对新修订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组织县(区)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现场观摩培训培训监管执法人员120余名,同时对部分食品批发户、示范创建单位、“送货下乡”食品经营单位共138家进行培训。五是开展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销售的酒类专项整治行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查办菲朗氏和法利雅调配威士忌相关“问题酒”,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餐饮环节监管。一是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创文、创卫、“食之放心”、示范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卫”食品安全迎检工作专项督促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2017年安顺市“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安顺”食之放心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安顺”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工作文件,指导县(区)强化日常监管,统筹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确保“食之放心”、“食之安全”。二是认真组织景区景点、农家乐餐饮整治,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中秋国庆、十九大等节庆活动期间餐饮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下发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深入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据统计,节庆活动期间,全市各级餐饮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05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300余户次,责令整改100余户次,节庆活动期间全市未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不良事件。三是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春秋两季开学前,联合教育部门下发文件,共同开展督促检查和培训,共同推进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2600余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及流动摊贩1200余家次,责令整改300余户次,全年我市学校食堂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不良事件。四是部署开展“三小”(小餐饮、小酒吧、小茶吧)登记备案工作,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示范创建及集体聚餐管理等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8355户,应实施量化分级管理6805户,实际量化分级管理6532户(量化率96%),实施“明厨亮灶”364户,推荐申报省级示范乡镇2个,示范店17家,共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4053户次,无因集体聚餐导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五是高度重视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市党代会、“两会”,香港立法会赴我市调研考察、柬埔寨人民党高级干部考察团到我市访、海外侨胞助力贵州“一带一路”建设考察团赴我市考察、2017生态文明试验区贵阳国际研讨会中国安顺·黄果树世界遗产申报与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爱飞客大会、石博会、市旅发大会等各级各类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315个次,出动保障人员1653人次,保障车辆615台次,保障169525人次,实现上述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零问题”、“零事故”。六是通过开展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等,指导安顺监狱和宁谷监狱罪犯食堂顺利通过省监狱局标准化食堂验收工作,省监狱局对我市监管部门的工作支持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履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制定下发《安顺市2017年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方案》(安食药监字〔2017〕39号),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2017年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7(家)次,共责令整改45(家)次,排查存在的问题211条。二是组织开展中药提取物、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特殊原料药、放射性药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及相关设备等各类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类药品生产企业43(家)次,医疗机构使用单位13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40条,会同公安部门监督销毁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中产生的64批次罂粟壳污料160.152公斤,监督销毁安顺市宝林科技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进货手续不完善的麻黄草84公斤。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的通知》,按GMP要求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0(家)次排查存在的问题96条。四是联合市禁毒办、市安监局、市工商局等对辖区10家药品生产企业(含1家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库存易制毒化学品及相关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市政府安排部署对辖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1(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3条。五是协调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我市2家获化学药制剂批准文号企业共申报13个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相关研究正在有序开展。

(七)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飞行检查的通知》(安食品药品监字〔2017〕57号)、《关于印发<安顺市零售药店(连锁门店)及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食品药品监字〔2017〕87号)、《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安食品药品监字〔2017〕101号)等专项行动文件,组织开展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骨肽注射液、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红花注射液、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喜炎平注射液等相关批次问题药品专项排查工作,全市组织药品监管执法人员1462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3户(次)、药品零售企业1112户(次)、医疗卫生机构618户(次),警告及限期整改76户(次),罚款16.8万余元,监督销毁过期、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2399片(支)。

(八)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监督各项管理规定,制订下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等文件,组织开展了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无菌及植入类、医用耗材等各类专项检查。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38人次,督促企业上报自查报告751份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01家次,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525家次,责令整改129家,立案21起,结案18起,罚没金额37.5万元,市级管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到位。组织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法规培训,共培训380余人次。

(九)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及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146户次,保健食品经营户440户次,检查药店106户次,超市96家次,查处违规张贴宣传广告3家,对两家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未履行进货查验的经营企业立案进行查处。化妆品监管方面,制定下发《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2017年度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美容美发机构、超市及化妆品专卖店607家(次),发放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子5000余份。

(十)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线索查处。坚持“有诉必理、快速反应、服务于民”的工作理念,“12331”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无阻全年接到各种投诉举报及咨询139起,其中食品83起,药品10起,保健食品13起,化妆品1起,医疗器械3起,咨询29起,对合法诉求依法保障,对无理主张及时回绝,对每起投诉举报事件认真对待、如实记录、及时调查、限时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十一)重拳出击,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市场稽查、抽样检测、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社会舆论关注点等多方面信息为线索,严格落实各项稽查办案工作机制,以查办典型违法案件、强化稽查办案能力为抓手,从重快速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有效扼制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2017年全市查办各类食药违法案件554件(同比上升49.33%),行政处罚罚没金额244.2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公开宣判案件1件,案件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明显提高。

(十二)精心组织,实现“四品一械”抽样种类全覆盖。制定各环节抽验工作计划(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在全面完全国抽、省抽任务的基础上,全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309批次(合格率100%)、各类食品153批次(合格率96.08%)、药品600批次(合格率96.9%)、医疗器械40批次(合格率96.67%)、化妆品51批次(合格率82.76%),开展食品快检2077批次,超额完成年度各类抽验计划。

(十三)认真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与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确定市级药械安全性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的通知》,组织开展药械安全性监测的督导培训及有关宣传和竞赛活动,截止目前,上报ADR 报告1593份,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40份,上报药物滥用报告305份(分别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73.34%、104.35%和101.67%)。

(十四)规范政务服务,严格行政许可。一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严格审批标准,工作注重抓落实,单位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在2015年、2016年连续获评“优秀进驻部门(单位)”、“优秀首席代表”称号。二是做到对中心首席代表全权授权,积极推行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以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为关键和抓手,对行政审批数据适时进行修改,查缺补漏,不断提升完善中心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对市级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涉及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多次进行清理,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遵守办事程序,有效推动窗口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7年以来,我局受理食品生产许可101家,县(区)局受理食品生产许可49家,新办、换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业务3147件,办理药品生产人员变更备案3人次,关键设备变更登记2家次,麻醉药品运输证明2件,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初审3件,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1家,完成药品生产企业新增6条生产线申请GMP认证初审,受理和审核药品经营许可共计24户次,组织实施GSP认证80户次,完成5家新申办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2家新申办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注销,6家医疗器械变更事项许可,81家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

(十五)加强“创卫”工作督查指导,顺利通过创卫国家技术评估,全力做好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迎检各项工作。为确保我市“创卫”食品安全各项指标有效落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创卫”技术评估,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多次对三城区创卫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前期国家、省级暗访中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点位及周边“三小”食品经营店进行了现场督促检查及指导,针对食品经营店信息公示不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未公示、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不齐全、未穿戴工作衣帽、“三防”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环境卫生较差,门上有小“野广告”等问题,全力督促三城区市场监管局加大街面巡查工作力度。在国家技术评估组在安评估期间,我局主要领导担任了食品、重点场所及饮用水安全评估陪检组组长,通过认真细致的前期准备,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相关工作基本通过了国家级技术评估。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办有关部署安排,认真履行创文各项工作职责,组成多个督查组分别对三城区创文有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力以赴督促三城区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十六)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一是市食药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实现“三个第一”(全省第一家获批立项,第一家率先动工,第一家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新建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审评并承担中检院和省食药检所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比对试验6项参数测评结果为满意,通过国家总局、中检院的专家组成实验室飞行检查,盲样检验2个结果符合要求。二是市食药检验所参与了全省十二个品种的中药材、民族药材标准制(修)订和标准提升工作。通过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申报了省级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建设,同时主持申报了安顺市民族医药资源研究中心的科技创新项目。国家投资564.8万元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车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基层食药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和安全保障能力。

(十七)扎实推进“一法一条例”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培训约谈。一是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各类媒介及法制大讲堂等宣传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相关内容,不断扩大社会认知度,同时市食安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市委党校举办安顺市食品安全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市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街道、社区)党政“一把手”、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乡镇市场监管分局局长等200余位领导参加培训。二是为提升全市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综合能力,3月份集中安排市、县、乡三级120余名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赴浙江大学开展培训。三是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器械使用、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等各类法规培训,培训各级各类人员900余人次。四是为进一步规范肉制品行业生产加工行为,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进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组织全市14家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集中约谈。

(十八)强化宣传,营造食药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两大品牌活动,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五进”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食药安全科普知识广场集中宣传活动15次。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各类媒介,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宣传工作,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回应公众关切,展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共在国家、省、市各级媒体上发布食药监管工作动态近200期,食品药品相关科普知识40期,召开新闻通气会2次,电视专栏6期,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食品抽检、GSP认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112期,编发手机报4期、要情专报5期,监管动态汇编4期,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8期。三是设立科普宣传站,打通食药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最后一公里。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投入数十万元,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六个有”的要求,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截止目前,市级共打造了虹轴北、凤凰、凤缘等5个科普宣传站,西秀、开发共、黄果树均已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打造了一家基础条件好、具有代表性的科普宣传站,开展样板化建设,积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十九)加大帮促力度,竭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扎实开展“百千万”工程帮扶活动。帮扶工作呈常态化,多次赴贵州安顺油脂(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实地帮扶,协助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诸如产品检验、网络营销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生产快速发展。二是帮助普定县兴东民族大健康产业园成功并购平坝区白酒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协调在市工信部门办理产业备案手续,待企业申报资料、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完备,即启动许可核查程序帮助企业尽快办理许可变更手续,使企业早日投产。三是帮助有扶贫产业发展意愿的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解决申请许可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促进地方特色食品健康有序发展。如帮助贵州欣园肉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冷冻肉项目完成申报核查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投入正常生产,又如帮助贵州云上刺梨花科技有限公司 “金刺梨”系列产品项目完善生产设备设施,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投入正常生产。四是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监管的同时,紧紧抓住我市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的契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多次上门服务,现场指导,顺健制药、长寿新欣药业等企业产销规模稳步增长,关岭县广东百德医疗有限公司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户。五是接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易和食品厂开展调查处理的函》后,充分考虑“花江狗肉”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的特点及目前生产中原料肉把关面临的风险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因素,没有采取简单的关停措施,而是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并以要情专报的形式向市政府作了报告,并组织涉事企业和当地监管部门赴江苏徐州考察取经,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了敏感问题,避免了事态扩大升级,保护了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加工产业的合理权益。六是在省局对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增审批的情况下,积极协调省局对普定县政府重点招商引资的现代药品物流批发企业“贵州华源和普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审查和指导,开设绿色通道,特办特批,使公司顺利通过省级现场验收,获得经营许可。七是根据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新要求,针对我市3家生产企业对《规范》掌握理解不够的情况,多次现场检查指导,手把手帮助企业落实《规范》各项要求,组织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到百灵制药针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等进行参观学习,通过我局的积极帮助,我市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今年内全省率先全部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八是积极帮扶本地企业培训药品检验检测人员(安顺百灵药厂2名、安顺顺健制药1名,安顺宝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名),在本地企业设备仪器不能满足需求时,无偿为企业提供设备仪器技术支持,全年免费为本地企业检验药品167批。

(二十)全面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服务工作中心,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把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作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提高了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有力促进了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2017年度,我局承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协办提案4件,答复结果均为满意

(二十一)扎实开展党建帮扶工作。一是为促进农户增收,培育村集体产业经济发展,2017年革利村委组织,用农户土地入股的方式,在大小湾、朝子地、怀纳关、田湾、下格田、水湾大地等地,开展种植洋芋60亩、种植生姜30亩,收获洋芋30吨、生姜20吨。在落东村推进种植中药材天南星100亩,推进落实韭黄种植基地350亩,建设肉兔养殖场。二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合作经营,在革利村注册成立镇宁自治县新惠农农业开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镇宁自治县首家以村委会为股东的独资村集体公司,与安顺的宁谷监狱、太平监狱、轿子山监狱签订了蔬菜销售合同,销售农产品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盈利零的突破三是积极协调项目及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为革利村协调一条机耕道、一条生产便道建设资金,争取高标准农田项目一个,修建村固定垃圾池六个,购买垃圾车两辆,机耕器具两台套。在落东村投入经费70000元,用于补助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新的村级服务中心已经于今年5月份建设完成),为打通落东村通组路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解决两个村民组的交通出行问题,积极争取到资金20万余元,项目拟于年底实施。四是市直系统党员干部全部与革利村和落东村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2017年以来在春节、六一、七一组织慰问活动三次,发放慰问资金20500元,同时开展计生帮扶,投入帮扶经费30000元。

(二十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细化职责任务,落实牵头部门,明确工作时限。同时,通过抓好职责分工、廉政承诺、督促检查、自查自纠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落实。二是班子齐抓共管,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党组书记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各县区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基层党组织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中、落到实处,防止出现履责和落实上的逐级递减弱化问题。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务公开相关规定,对党组决策、干部任用、基层组织建设、党费收缴、慰问情况等采取不同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对行政审批、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检测大楼项目情况、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重点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规定每月月初在单位公示栏公示,每季度向党组报告,加大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严格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回库停放和节假日统一封存停驶等规定,确保公车使用合理、规范,防止公车私用等问题的发生。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关于2017年度预防提醒约谈工作方案》,把约谈作为用好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分级分类开展约谈。局领导约谈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分别对市直食品药品监党支部书记、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机关全体科室负责人、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办案人员及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人员等五类干部集体预防提醒约谈。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2017年累计约谈8次84人次。五是认真自查自纠,推进作风转变和廉洁自律。今年以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自查自纠、“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清理、领导干部兼职取酬专项清理、全面禁酒工作情况专项自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自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自查,行政执法及重大工程项目工作情况调研,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同时做好三公支出的定期公示。六是加强干部监管,做好个人有关事项自查承诺、党员义务承诺、党员干部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承诺,督促党员自觉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廉政档案登记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监管人员不足、能力不强、水平不高。基层人员配置少而监管范围广部分地方机构改革后出现监管专业人员流失、断档脱节等问题,导致监管网底不牢、监管难、监管工作弱化、执法效率不高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明确人员编制数为654人,实际到岗537人,到岗率仅为82.11%,在实际工作中,每个县(区)局具体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人员仅为2至3名,三定方案批复设置乡(镇)食品药品安全派出机构为76个,实际设置53个,设置比率仅为69.74%,乡(镇)监管人员编制数为295人,实际到位214人(有的一个分局要负责两至三个乡镇工作),到岗率仅为72.54%,酒类流通、入市后的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食盐执法监管等职责划转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后,只划转监管职责,而没有划转相应编制、人员和经费,下属执法机构的职责也未下文明确。

(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底不牢。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初步构建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三员”(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基本上是由村支两委及卫生院的相关人员组成,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依托该部分人兼职完成,人员少、无报酬、无工作经费,监管网底未很好筑实。

(三)食品药品行业特别是食品行业基础薄弱、技术检测及管理水平差、从业者法律观念、安全责任、诚信意识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经费严重不足与工作任务存在矛盾,制约了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指导各县(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日常监管和执法情况对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进行调整,按照风险等级有序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全面启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在食用油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监管工作重点向白酒、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延伸。

(三)以学校、旅游景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农村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全市“全域旅游”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全力推进小餐饮登记备案管理。

(四)对药械生产及药品批发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进一步推进GMP、GSP等质量管理规范的跟踪检查力度,继续整顿药械生产经营秩序,继续加大药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力度,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继续做好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全面完成年度食品药品抽检工作任务,督促县(区)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不合格品种后处置工作。

(六)针对各县(区)基础工作薄弱,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县(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加强县(区)监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七)深化食品药品领域重点产品、区域的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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